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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 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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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公彦和《六壬断案》里记载了一位南宋时的京官,叫郑子云。《断案》说他“迤逦在朝,更不外任,直至八座了”。八座,隋唐以六尚书、左右仆射及令为八座,多指称尚书之类的高官。但郑子云“因与秦桧一言不合而罢”,“晚年谪降”。《断案》原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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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断案》对其记述有几个关键信息,一是三十七登第,也就是辛亥年(公元1131年,绍兴元年);二是初任临安教授,历太学秘书郎司业(国子监官员)、工刑二部,直至八座;三是与秦桧一言不合被罢官,晚年谪降。根据这几个信息,本人推断其为郑仲熊之可能性极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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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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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推断其为郑仲熊,既有史实因素,也有地域因素。史实方面,根据《宋代登科总录》,郑仲熊,字行可,衢州西安县人,绍兴二年(公元1132年)登进士第(辛亥年并无科考,只有特赐),历左奉议郎、临安府府学教授,累拜权参知政事,职至端明殿学士。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百六十四记载其于庚戌年迁为国子监主簿(主簿官职低于司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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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《西安县志》有其小传,根据记述:
“时秦桧当国,诬构赵令衿,谤讪欲加重典。高宗犹豫未决。桧于上前援仲熊助己,言郑仲熊与令衿同里,备知其恶,陛下试叩之。上顾仲熊,中熊正笏却立,徐对曰:臣虽与令衿同乡,素不识其人。桧失色,令衿遂得免死。桧下殿忿色相诮,亟讽言者劾仲熊与令衿密友,故饰为不知以欺陛下。章上,仲熊待罪都亭。帝闻之,遣中使宣押。是时,执政去国者,久不举此恩例,特行之。桧恚益甚,复使台谏交攻之。仲熊遂力祈避位,以原官奉祠。言者不置,竟落职寓居萧寺二十年。孝宗即位,复端明殿学士,致仕。”
根据上述史料记载,郑仲熊任职、登第时间、事迹基本能与《断案》郑子云对应上。此外,其与徐教授徐嚞同乡,而邵公据考证也是衢州人氏,该地域因素也能佐证之。至于《断案》里为何呼为“郑子云”,既非其名,也非其字,则难以确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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